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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设立投诉门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17: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近日正式施行。按照办法规定,保监会昨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有关信访投诉渠道。据保监会建议,信访人应尽量避免用电话投诉方式提出信访事项。

  据保监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将从7月1日开始,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在中国保监会办公大楼一层接待室接待信访人员。目前,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信、传
真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书信、传真信息一定注意载明信访人的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如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写清楚被投诉的单位或人员、投诉请求、事实及理由,并尽可能附相关证明材料。虽然保监会网站上也公布了投诉电话,但是保监会也同时提出建议称,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核查反映情况的真实性,除咨询法律、法规和政策外,信访人应尽可能避免采用电话投诉方式提出信访事项。

  《办法》同时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到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指定的接待场所办理登记手续。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傅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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