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审计报
前不久,云南省审计厅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审计法执法质量检查任务,同时也完成了该厅原计划对全省所属17个州、市4年轮审一遍的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工作。
为不断提高审计执法质量,从2001年开始,云南省审计厅每年都要派出检查组对全省
1/4的州、市及所属县(市)审计机关审计执法质量进行检查。今年的检查力度更是前所未有,云南省政府直接下文将审计法的执行检查统一纳入了政府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要求以政府的名义认真实施检查。该厅对此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部署,并于2月专门制定了检查方案,于4月初派出两个检查组,历时近20天,对德宏、红河、丽江、保山4个州、市和所属10个县(市)审计机关的执法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情况表明,云南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和审计准则,审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质量也在今年开展的“严谨细致,提高质量年”活动中进一步提高。检查组在对各地审计机关“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情况、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五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评的同时,均专门召开了由当地审计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的检查意见反馈会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审计执法质量问题、共性问题等,结合审计署6号令的要求予以纠正。他们还采用讲座等方式对各地审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针对个案面对面帮教,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此次审计执法检查得到了有关州、市领导及广大审计人员的欢迎。大家普遍反映,检查的针对性强,解决了审计执法当中遇到的许多实际问题,特别是在贯彻执行审计署6号令中的一些疑点、盲点。不少人表示,通过这次检查,基层审计机关对提高审计执法质量更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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