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回应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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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13:32 新京报 | |||||||||
将通过此次审计,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问题改进不足 本报讯 (记者 郭晓军) 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针对6月28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审计报告谈到的国家发改委相关情况作了说明。这位负责人称,国家发改委将通过此次审计,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问题,改进不足。
问题一 非中西部省份动用专项资金 审计报告:国家发改委在2004年“中西部地区基层司法所”4亿元投资中,安排非中西部省份299个项目2048万元。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2004年在中西部地区基层司法所国债投资中安排了所有中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还安排了辽宁省299个项目2048万元。主要情况是,虽然辽宁省地理位置处于东部沿海地区,但其总体经济发展情况与东部发达省市相比有很大差距。考虑到辽宁省经济发展实际状况,对该省项目比照中部地区的补助标准安排。 问题二 国家粮食局科研楼项目立项 审计报告:国家发改委在批准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科研楼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时,其中包括了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办公用房2896平方米,安排中央基本建设预算资金6000万元。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科研楼项目属科研单位业务用房,建设内容主要是实验室、科研用房和科研辅助设施等。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是隶属我委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以来一直在外租房办公,其办公用房应由国家安排投资解决。将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业务用房项目与粮食局科研院项目合建,是为充分利用现有地皮、节省国家投入而采取的建设方案。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科研楼项目和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业务用房项目的审批都是符合规定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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