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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建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 准备工作完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12:50 新华网

  新华网消息 交通部、财政部已完成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对在中国开征石油海上污染基金做出了明确规定,中国实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准备工作完成。

  据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是在2005上海国际海事论坛上介绍,中国曾发生多起溢油量达50吨以上的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特别是近几年来,重大船舶油污事故屡屡发生。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来自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人士和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油污基金组织、国际油轮船东防污染联合会、国际保赔协会、东盟10国、美国、俄罗斯等相关人员齐聚一起,研讨中国实施船舶油污基金的征收、管理、运作、索赔等问题。(林红梅 冯亦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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