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魏 震 报道
本报济南7月4日讯 今天有媒体称,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在8省市联网。记者采访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征信管理处副处长刘洪来得知,山东虽未在8省市之列,其实我省银行早在去年底已经联网全国统一个人征信系统,个人资信大网早已织成。
据介绍,已纳入系统的数据来自在我省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不包括地方金融机构。其中主要包含三类信息: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如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各金融机构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对已发放个人贷款等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时,都可以共享这一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档案。不管在哪个城市、哪家银行出现的“老赖”,都有可能出现在其他城市、其他银行的失信数据库里。刘洪来说,目前地方金融机构正在加班加点做结库程序,到今年年底,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数据也将进入全国统一个人征信系统。
刘洪来特别指出,目前媒体的宣传更多地集中在失信记录方面,强调失信受制;其实个人征信系统对于守信者来说,更重要的是积累他们的信用财富,越早进入,越早受益。国外的银行一般会根据进入征信系统时间的长短,来决定是否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成数和利率。对于个人来说,个人征信系统相当于建立了“第二身份证”。每一次按约还本付息、银行卡透支还款等,其实都是在为个人积累一笔笔信誉财富,将来可以用作向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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