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审计署太原办
刚出台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对特派办来说,工作业绩写实是最主要的平时考核方法,也是评价使用人才最有价值的依据之一。最近,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工作业绩写工作的意见》,以改进本办工作业绩写实工作中的种种不足,充分发挥工作业绩写实工作在人才评价使用中的
作用,尽快适应《公务员法》的实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业绩写实的重点。该办要求在填写《工作业绩写实手册》时,在合理记录工作过程的前提下,应当突出工作业绩,对于审计业务人员来说,必须突出重要的审计成果。对审计查出的较大问题及写成审计信息被省部级以上单位采用的,必须记录清楚其成果,并采用加粗或加下划线的方式突出显示,以便于利用。
二是进一步细化审计人员所起作用的记录方法。该办以往一个审计成果往往多人都写一样的内容,无法区分每个人所发挥的作用大小。这次他们规定对省部级以上采用的审计成果,对独立查出者,在《工作业绩写实手册》中写明“独立查出”;对多数人参与的要写明“参与查出”;对参与查出该问题并首先发现线索或提供思路等起到最重要作用的,要写明“起到首要作用”,并规定对每个审计查出的重要问题,只能有一个“起到首要作用”;对组织下属查出重要审计问题的牵头处室负责人或项目审计组长,可写“组织查出”。利用上述四种写法,划分每个人在审计中发挥的作用。对起草审计信息被省部级以上采用者,单独被采用的写明“单独采用”,被汇总采用者仅写“采用”即可。
三是进一步规范重要业绩的核实认定。该办规定,重要审计业绩,以审计信息被省部级以上采用为衡量标准;审计项目完成后,审计组针对审计查出的重要问题,开会确定“独立查出”、“起到首要作用”、“组织查出”的,报人事教育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在业绩写实中加粗显示或加下划线。
四是进一步补充审计成果的记录办法。审计问题查出到审计成果形成,有时会跨月甚至跨年,而以往月审核或年度上交《工作业绩写实手册》后对审计成果不再补写。该办对此规定了补写的内容和程序,以求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工作业绩。
五是进一步强化业绩写实的应用。该办规定人事教育处平时将重要审计问题的“独立查出”、“起到首要作用”、“组织查出”者,以及被省部级以上采用的审计信息的起草人汇总记录在计算机内,在年度考核、竞争上岗、考察干部时筛选出有关人选的业绩公示,供群众推荐测评、组织研究任用干部时参考。
六是进一步严格各级干部的责任。该办还强调落实“按月逐日填写”,要求处室负责人每月严格审核,规定人事教育处要加强检查通报,并把按时完成业绩写实工作与处室负责人的完成任务奖挂起钩来。要求必须如实填写工作业绩,对查出虚报夸大工作业绩的,由人事教育处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干部思想品德的参考。
目前,该办正在强力推行这些措施,促使业绩写实工作管理更科学合理,促进全办审计人才队伍建设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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