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主席在12月1日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很高兴一年后又在这里见面。大家十分关心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和银监会的工作,我很愿意借此机会与大家分享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最新情况。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即将跨入第四年,因此我要特别介绍我会在银行业对外开放方面从今天起将采取的一系列最新措施。下面我先做简要介绍,然后欢迎各位提问。对中国银行业来说,今年
是不平凡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投资规模过大、部分行业过热、信贷增长过快等突出问题,及时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银监会以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为契机,通过风险提示、窗口指导等多项措施,引导商业银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今年迈出具有重大改革意义的实质性步伐,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初步进展。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也在加紧进行内部改革,对未来改革的整体方案进行精心规划和设计。我们希望通过改革最终使国有商业银行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推动建设健康而富有竞争力的中国银行体系。我国银行业在加速体制改革的同时,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截至2004年10月末,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外资银行在我国设立了204家营业性机构,其中105家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自去年12月1日我会宣布允许外资银行向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以来,已有61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开办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今年以来,已有24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业务。除营业性机构外,外资银行类机构在我国还设立了223家代表处。截至2004年10月末,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为659亿美元,约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1.8%,贷款余额315亿美元,不良贷款率为1.3%。2004年1--10月,在华外资银行累计实现盈利2.1亿美元。截至目前,我国已有9家中资商业银行获准吸收境外投资者入股,我会已批准两家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开业,批准两家筹建。
从今天起,我会将陆续实施以下措施,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
第一、从今天起,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昆明、北京、厦门、西安、沈阳,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从13个增加到18个(此前已开放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济南、福州、成都、重庆)。其中西安和沈阳经国务院批准,提前至今年开放,以促进外资金融机构更好地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特别是为我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提供支持。第二、从今天起,设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外国银行分行,对其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我会将放宽审核其盈利的资格条件,即从目前考核单家分行的盈利,改为合并考核申请人在华所有分行的盈利。第三、对外资银行在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申请,我会在审理时设立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第四、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从今天起,外资金融机构申请在华设立代表处,申请人可将申请资料直接报送银监会,同时抄报拟设机构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申请资料不再需要层层转报。同时,我会授权各银监局对本辖区内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和核准。第五、自2005年1月1日起,允许外资银行经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后,在其已获准的客户对象和业务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第六、我会将在坚持审慎标准的前提下,加快对外资银行设立同城支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及衍生产品等业务的审批,为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以上是我的简要介绍。下面我很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作者:cb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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