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巫燕玲
在东莞做木材生意的李先生最近遇到了资金周转的困难:从云南运送的木材需要预付款,而买木材的家具厂则只愿意采取月结、甚至双月结的方式,几百万的资金就这样积压起来,由于最近想扩张生意,李先生急需这些钱作为启动资金。
不过,李的苦恼有望得到解决。随着6月底《物权法草案》三审稿的全新亮相,他有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即以木材或者家具厂的应收账款为抵押向银行借贷。
《物权法》新草案进一步扩大了担保财产范围: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行器可以抵押;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来拥有的动产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约定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公路、电网等收费权可以出质。
银行业界人士认为,《物权法》增加动产抵押的内容,可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动产抵押面临两大风险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动产贷款业务,存在一些灰色地带,阻碍了业务的发展。”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市场发展部总经理邱巍说。根据现行的法律,比如存货、应收账款、收费权等动产都不能作为抵押物和质押物。
“事实上,动产抵(质)押业务风险大、控制难,本来在实际操作中就存在很大的困难。”招商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王麟说。
对企业而言最重要的动产往往是存货、预期交割的货物等。此类动产抵押的风险在于,很难评估抵押物品的真实价值,以及对已经抵押的货物很难进行有效的管理并监督其去向。货物遗失、掉包等是银行最头痛的问题。
另外一个是质押货物的价格波动风险。目前银行的动产质押业务,一般要求企业必须出具一定的保证金。例如企业以1000万的仓单质押,那么银行只会给企业以700万的融资额度,剩下的300万元则为企业的保证金。而保证金的比例则依具体的行业和企业而定。为了避免价格的风险,银行一般会和企业订立相关的条款,当价格波动达到一定幅度的时候,会让企业追加准备金。
以上众多的风险让银行小心翼翼。“动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容易产生银行坏账。”招商银行研究部管七海表示,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说,动产抵押贷款确属高风险。
《物权法》保驾护航
“由于没有法律的保护,发生纠纷时,银行得不到有力的法律保护。而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只有订立众多的商业性附加条款,这样就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成本。倘若有法律依据的话,银行的利益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而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将可以减少。”邱巍说。
同时,邱巍认为,如果可以明确地把应收账款纳入《物权法》,那“这块市场将会很大。”在美国,动产担保物的70%是应收账款。即使在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总价值也已经超过了10万亿元。
他表示,虽然目前各家银行都在开展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但“开展得并不太好”。
“银行目前做的保理业务事实上是一种应收账款的转让。需要贷款的企业(债权企业)把债权转让给银行,如果债务企业还不起款,那银行就直接向债务企业追讨。而如果《物权法》通过,应收账款只是看做是银行的质押物,那银行只要跟债权企业进行交涉,要通过法院起诉来进行追讨。”
“程序不同,后者显然更有法律效用。”邱巍认为后者的操作能让银行更得心应手。
中小企业如何借力?
邱表示,对中小企业融资影响究竟有多大,这要看《物权法》具体规定。但有法律的保障可以让银行的步子迈得更大些。
不过中小企业要想获得动产抵押贷款,最重要的还是得让银行信任。中小企业要增加自己的信用等级,最好的办法就是要和大企业有稳定的合作关系。“例如是大企业稳定的供货商或者销售商。”
银行对动产抵押发放贷款时,一般都会对抵押公司的上下游企业进行摸底,并检查其本身的经营情况才能放贷。“大企业一般对自己的上下游企业有监督作用,和大企业的稳定合作关系事实上增加了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
邱表示,除此之外,抵押物品的变现也是重要因素。因此这个企业有稳定下游销售渠道,能快速变现货物。
王麟表示了同样的意见。“应收账款融资的关键是要看债务人的信用。”王说,即使是中小企业,假如其的应收账款企业是像中海油这样的大企业,那也可以通过这笔应收账款向银行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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