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 辛红 对2004年审计报告中涉及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资产打包处置给广东中鼎集团公司事件,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有4名责任人受处理。
审计报告称,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以3.18亿元价格将涉及90户企业的44.75亿元债权打包处置给广东中鼎集团公司,审计抽查其中两项债权发现,当时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均以
零价格出售给中鼎公司,但转手再处置时价格分别为7500万元和2700万元。
东方公司称,这个顺德资产包是广州办事处2002年11月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售的,中鼎以高过第二名广东达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24亿元报价近1亿元竞出。随后广州办事处与中鼎签订了有关协议,约定公司向中鼎提供债务追偿服务,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
公司认为该资产包的处置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有关规定。对于涉及的两笔债权,一笔7500万元的债权实际仅为中鼎公司与购买方的协议价格。普华永道曾经估值东方公司回收率为零,但购买方在支付5250万元后因债权瑕疵对中鼎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取消交易和双倍返还转让价款。中鼎公司能否回收该笔款项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另一项2700万元债权确系漏评了部分藏匿资产,包括项目责任人在内的4人已得到记大过等不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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