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7月1日起乘飞机进出境须填申报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07:07 人民网-人民日报

  采访人:本报记者 杜海涛

  解读人: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

  7月1日起海关实行旅客申报制度改革,要求从空港进出境的旅客,一律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向海关申报。本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海关
总署监管司负责人。

  进境旅客携带物品免税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

  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说,7月1日起,从航空口岸进出境的旅客,除按照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均应填写《申报单》,并将填写好的《申报单》在海关申报台前递交给海关关员。针对旅客比较关心的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免税限值,这位负责人说,本次申报制度的改革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即居民旅客可免税带进价值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可免税带进价值为人民币2000元以内的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自用物品。

  进出境旅客应树立依法申报、依法纳税意识

  针对一些人认为居民旅客携带进境5000元免税限值的标准过低的问题,这位负责人首先强调,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其次,海关对居民旅客携带进境物品免税限值5000元的标准是根据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需要,同时参考了国际上一些国家的标准而确定的。例如:世界海关组织《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专项附约规定,进境旅客免税限值为75特别提款权(约合人民币925元),马来西亚进境旅客免税限值200马币(约合人民币600元),韩国400美元,加拿大为60加元,澳大利亚为400澳元,美国为800美元,大多低于我们的标准。

  旅客申报制度改革不会影响通关速度

  为做好此次旅客申报制度改革,避免影响旅客通关速度,海关在方便旅客填写申报单方面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要求各航空公司、民航售票点和旅行社提前为进出境旅客发放申报单。进境旅客也要主动在飞机上索取申报单,并在进境前填写完毕,出境旅客应在售票点或旅行社提前索要申报单,在出境前填写完毕。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头文字D》
网络窜红女名人
2005年高考
安徽甲肝疫苗事件
中海油购石油公司
理性购车完全手册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秦腔》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