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公布12项承诺维护群众利益,房地产、教育、医药价格成焦点三类敏感价格被
今年力争将南京市的物价涨幅控制在3.5个百分点。昨日,南京市物价局作出“建设群众满意机关”12项公开承诺,围绕价格调控目标,以及房地产、教育、医药等三大热点,该局将在价格改革、清费治乱、行政执法、富民政策等各方面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调价要确保居民可承受
物价局承诺,将会从严控制全年价格调整项目,调整的时机和力度都要在居民和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同时完善价格异动监测预警制度,细化并落实价格应急措施,提高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
实施电、气、出租车改革
针对一系列民生价格项目,物价部门承诺将会深化价格改革。“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实施煤电、煤热价格联动;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形成有利于节能、提高能效的价格激励机制;试行服务行业的价格监审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竞争;稳步推进门票价格浮动机制,提高景点的市场竞争力;对出租车的计费方式进行改革,缓解群众“打车难”矛盾;为缓解城市中心区停车压力,促进车辆的合理分流,对停车服务收费方式也将进行改革。
全面开展“清费治乱”
继续实施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收费减免制度,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区内注册、区内生产经营的外资企业免收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对服务性收费减收1/3;对个体私营经济落实收费优惠政策;促进国企改革与发展,对国企改制收费实施优惠政策;完善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制度,逐步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对国家、省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取缔。同时推行收费阳光工程,将收费公示深入到街道和社区。
“三大热点”是控制重点
对房地产价格严把审批关,打击房地产行业的价格欺诈行为,遏止房价过快上涨;严格执行教育“一费制”收费政策,义务教育除此之外,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在医药价格上,加强对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管理,降低药价,改进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价格管理。
实习生 黄璜 快报记者 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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