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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11:44 解放日报

  本报北京6月28日专电 (驻京记者 李文祺)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我国将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监察部,在征求20多家行政执法机关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在刑事执法中的移送规定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布。

  朱孝清说,这个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对于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构成犯
罪的案件,要一律将行政处罚书抄送给同级的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同时,还要将案件同时移送给同级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抄送的行政处罚书的副本,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审查,发现应当移送而没有移送的要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移送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行政执法机关违反规定,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都有权向检察院、监察机关或上级行政执法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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