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审计出各类问题金额715.49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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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10:10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本报北京6月28日讯 记者王晓欣报道 今天,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报告了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其中,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他提出,要完善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机制,增强资产处置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李金华说,2004年,审计署统一组织对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家资产管理公
据悉,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三类:一是违规剥离和收购不良资产。二是违规低价处置不良资产。由于地方政府、法院干预,一些地方企业通过不规范破产逃废金融债务。 如湖北省475户地方企业因不规范破产,导致华融、长城、信达3家资产管理公司54.53亿元的债权总额只受偿1803万元,受偿率仅为0.33%。三是一些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挪用资产处置回收资金为职工谋利或公款私存,造成回收资金损失;对抵债资产管理不严,大量账外存放或违规自用。 李金华说,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通过收购、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对促进国有商业银行改善资产结构,减少国有资产损失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政策性、制度性缺陷,内控不严,监管不力,严重影响资产处置效果。下一步,要研究改革资产管理公司现行体制,加大对资产处置环节的监管力度,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整顿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规范地方政府和法院的行为,为资产管理公司创造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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