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6月28日电 (记者 周剑虹、冯康) 合肥市委、市政府6月28日发布消息,将于7月1日起推出一系列新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城乡特困群体的救助工作。
今年初,合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困难群体大排查。经过3个多月的紧张工作,目前排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有关特困人群的相关数据基本查清。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准备建立全市城乡特困群体基本情况数据库,同时将于下半年出台多项救助措施。
城镇居民低保补助金标准将于7月1日起上调,由现在的月人均210元调整到月人均230元。企业协保人员生活费同步调整,3县城镇低保标准也将适当提高。今后,低保标准将根据全市经济运行状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合肥市农村特困群众救助标准也将调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30元,提高到2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从7月1日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提高,在中央和省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市财政每人每年安排补助资金100元。区县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五保供养资金采取封闭运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人。
今年起,政府将调整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入学资助政策,改减免为政府买单,安排专项资金对困难家庭子女实施教育救助。新措施将由政府直接对困难家庭给予资助,不经过学校这一级,这样学生之间并不知道谁是接受救助者,是较为人性化的措施。具体办法将保证于9月1日新学期开学前实施。
法律援助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和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凭民政府门发放的证明,法院可减免诉讼费,司法行政部门免收调解费,法律援助部门将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维护贫困群体合法权益。
其他救助措施还包括:扩大低保家庭廉租住房政策覆盖面;建立灾害紧急援助制度,完善救灾体系;支持鼓励困难群众特别是城市低保人员就业,落实帮扶政策。此外,市政府还将大力开展社会捐助辅助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热心社会救助,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形成经常性捐助的良性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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