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烟台苹果"大树底下好乘凉 21家企业获原产地域保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07:11 水母网

  水母网6月28日讯昨日,国家质监总局发出公告,批准烟台清田果蔬有限公司、栖霞恒兴物业公司等三家企业使用“烟台苹果”原产地域产品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保护。至此,我市获得原产地域保护的苹果生产企业达到21家。

  原产地域产品标志是一项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在国际市场具有较高认同度。自2002年9月,“烟台苹果”获得原产地域保护以来,我市申请原产地域保护的企
业逐年增加,仅栖霞一地就有7家公司获得原产地域保护。“烟台苹果”原产地保护使企业获益匪浅,栖霞天誉公司首批获准使用原产地标志后,出口目的国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14个,销量同比增加200多万公斤。龙口复发中记等企业所售苹果数量、价格增幅均达到30%以上。 (文喜红珍 李田)责任编辑:邱雁(来源:水母网)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