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表示,地方政府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要赔偿、补偿
新华社
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卫留成昨日说,政府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补偿责任。这是卫留成在省委四届六次全会上作“关于《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加强投资环境
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讨论稿)》的起草说明”时表示的。
卫留成说,要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省政府的法制部门准备制定具体的政府赔偿、补偿制度。从现在开始,由于海南的地方政府自身的原因给行政管理相对人特别是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当地政府依法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卫留成表示,要重视解决海南重大的投资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因政府未履行投资承诺、规划调整或变更等原因,造成投资项目长期搁置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海南的省、市、县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清理排查,分门别类提出解决方案,逐步加以解决。特别要重视解决好换地权益书问题。
背景
《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自1999年12月10日起施行。这一法规规定,换地权益书是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时,核发给土地权益人的法律凭证,其持有者可以该凭证从政府换回与凭证面值等价的土地权益。换地权益书可在海南省内依法转让、赠与和继承,可以在省内依法抵偿债务和担保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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