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磊
北京报道
“祝在座各位人人安全,岁岁平安。”这话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口中说出,丝毫不会让人觉得突兀。
6月24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共北京市委六部门在北京主办了形势报告会,李毅中在会上作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报告。
李毅中说,今年1~5月份特大事故多发,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55起,死亡1194人,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5起,死亡397人,同比分别上升25%和148%。
他指出,煤矿的特大、特别重大事故上升,1~5月份全国煤矿特大事故发生19起、死亡316人,同比增加9起、162人,分别上升90%、105.2%;特别重大事故发生4起、死亡366人,同比增加1起、260人,分别上升33.3%、245%。
此时,距离他在6月15日怒斥“官煤勾结,官商勾结”不过短短十天。
而就在6月18日,江西乐平市再度出现非法小煤窑透水事故,最新消息报道被困的7名四川籍矿工已经全部遇难。
这是一个无法沉默的时刻。
在报告会上,李毅中直言,形势非常严峻——有媒体进行过计算,上任短短四个月间,在他的所有公开讲话中,“形势严峻”这个词组出现的频率最高。
他更愿意用数字来证明“形势严峻”的观点——他说:“中国有26000个煤矿,全世界第一,104000个非煤矿山、铁矿、有色金属矿,58000个加油站,每天起飞降落的飞机一万架次,铁路和公路的平交路口13000个,全国还有150万艘大小船舶行驶在水上,全国有2800万辆汽车保有量,加上摩托车、农用机械11000万辆,安全生产不仅要万无一失,还要做到几十万无一失、几百万无一失。”
就在他上任之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给出的数字是,今年1~5月份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328391起,死亡49594人,同比分别下降10.3%、5.3%,但是特大生产事故多发。
很显然,即使已经有定论说“李毅中正在掀起一轮安全监管风暴”,但他所面临的局面亦需要超强的意志和执行能力方能加以遏制。
李毅中说,我国处于经济的快速增长期,到2020年,处在人均1000美金到3000美金的过渡段,经济的快速增长,给安全生产提出挑战,分析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走过的这一段历程,确实是事故的易发期。
但这绝对不能成为安全监管部门用以推卸责任的借口,李毅中说,不能因为经济快速增长,以及深层次的原因,产生埋怨情绪、抱怨情绪、无所作为的情绪,“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尽责,靠自己的努力,可以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推动安全形势的好转”。
而就目前信息显示,事故多发还透露出另外的一个格局:今年以来,我国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没有因为安监总局的升格而减少。
李毅中承认,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法律素质不高,执法主体工作力度不够大已经成为安监总局亟须解决的问题。他强调,“包括总局在内,人员的素质也有待于提高,执法不够严格,工作不够扎实,甚至存在一些不正之风,损害了执法人员的形象”。
此外还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尚有7%的地市、18%的县没有建立安全监管机构——其中有的建立了机构,并没有相应的级别,没有配备应有的定员。
但李毅中认为,安全监管工作的目的是遏制事故、减少伤亡,因而应该加强对事故源头也就是企业的监管——他说,经过这几个月的总结,他得出的结论是必须要从“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五个要素对企业进行监控,用以有效遏制事故苗头。
他说,必须在现有的体制、机制下靠社会的努力推动安全生产五要素到位。无论在哪个岗位、哪个企业、哪个行业,只要五要素到位,在现有条件下事故会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状况会得到好转。而他对自己属下提出的要求是,“我们不要等待,不要无所作为,要靠脚踏实地努力”。
此外,在这次形势报告上的信息显示,在安全生产上,近年来国务院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去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就确定了强制性提取安全费用、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大幅度提高事故伤亡赔偿标准等政策措施。今年又在补还安全欠账、实行矿权有偿使用等方面作出规定,这些正在成为安监部门遏制事故多发的几个有效措施。
同时,国务院正在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李毅中举例说,比如对辽宁阜新的“2·14”事故,决定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孙家湾矿长宋加木等四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阜矿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梁金发撤销党内外职务,并按照程序免去其董事长职务,其余27人分别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辽宁省副省长刘国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辽宁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此外,据李毅中表示,作为事故的多发区域,国家安监总局正在从安全生产许可上加强对煤矿的管理——到5月底全国97%的国有重点矿,71%地方国有矿已经申报了安全许可证,但乡镇小矿中申报安全许可证的不到一半。
李毅中指出,按照规定,7月13日将是煤矿申报安全许可证的“生死大限”,逾期不办,将会面临“立即停产整顿,没收已经拿到的资源证、生产许可证、矿长资质证、工商执照”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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