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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律师团受聘国资委出具企业清产核资法律意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 07:33 水母网

  水母网6月25日讯记者昨天获悉,国资委专门就清产核资工作聘用律师事务所发出通知,原则确定晚报律师团成员山东鑫士铭等6家律师所参与各市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发往各市管企业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市管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行为,保证企业清产核资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市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聘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社会中介机构,原则上在市国资委确定的范围内聘用。六家法律服务机构
成为备聘中介机构。(邹刚)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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