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明杰 通讯员 张亚军 陈新) 因为三角债和经营不善等问题,住总集团拖欠了7家单位1200万元的工程款。在法院判决住总集团还款后,住总集团不仅不及时清还欠款,反而在法院向银行发出扣划通知书后,将账上的950万元人民币转移。朝阳法院近日发现了住总集团的这个“小动作”,将其摁住,使涉案的绝大部分欠款得以顺利执行。
北京金拓建业贸易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因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巨款向朝阳
法院分别起诉,判决生效后,住总集团未履行判决,7家单位分别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金共计1200万元。2005年6月15日,朝阳法院执行人员得到线索,查询到在招商银行展览路支行的住三分部(住总集团的下属企业)账户内有存款964万余元,随即向银行发出了协助扣划通知书,但该行称住三分部通过电子银行转出950万元。经查,银行对账单显示该笔存款转入了住总集团的关联单位北京市环宇物业管理中心的账户上,且该账户在同一银行内。朝阳法院执行人员立即向银行方面指出,其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转移存款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立即将转出的存款和未转出的存款冻结,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朝阳法院立即通知住三分部领导到场,该单位辩解说,因拖欠物业公司95万元,会计在转账时操作失误,多了一个“0”,并未得到银行通知,但其提供不出欠款的证据。朝阳法院对有关单位进行了训诫,在法院监督下,银行和住总集团住三分部终于将转移的950万元存款划回,并赔偿了7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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