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贵华)大连市日前决定,对国企改制中股权比例和结构不作明确限定,通过市场竞争决定国有资本的进退;同时设立5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解决职工安置和历史遗留问题;到年底,基本完成对28户未改制的大型国企的股份制改造工作。
自去年以来,大连市集中实施了国有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在94户大型企业中,完成改制的有66户,占70.2%;还有28户没有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占总数的29.8%,但其资产
总额却高达500多亿元,约占94户大型企业资产总额的55.4%。
为了推动28户国有大型企业顺利改制,大连市成立了8个改革工作指导组和1个破产工作指导组,实行包干负责制。大连市决定,国有大型企业的改制,对于股权比例和结构不作明确限定,通过市场竞争决定国有资本的进退。国有资本是控股、参股,还是全部退出,完全根据发展需要。该市还将结合自身实际,对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财税金融、土地出让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付一定的改革成本,促进其实现体制和机制创新。该市政府还设立国企改革与破产专项资金,额度为5亿元,主要用于解决职工安置和历史遗留问题;从现在起,将改制企业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纳入整体企业改制成本,列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范围。
改制中,大连还将继续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做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能力;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建立以财务监督为中心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配备企业领导者,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年内对部分职位公开向社会招聘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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