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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公积金贷款有新规 二手房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11:37 水母网

  水母网6月23日讯 7月1日,开发区新修订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施行。该《办法》将给开发区的百姓带来更大便利,不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贷款数额成倍增加,贷款期限也成倍延长,而且二手房也可用公积金贷款。

  据悉,新《办法》主要有9处重大突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可到2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可达20年,而以前则规定为贷款额度暂控制在10万元以内,最长贷款期限一
般为10年;新《办法》规定二手房贷款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以前的规定中则没有涉及二手房贷款;以前规定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对借款人资信情况进行考察的时间为20天,现在则缩短为7个工作日。

  值得一提的是,新《办法》规定,凡夫妻双方有稳定的工作,家庭月均收入稳定在2000元以上,贷款额在5万元以内,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所购住房全额用于抵押的,可以大大简化贷款手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绿色通道”圆自己的住房梦。此外,新《办法》中还首次引入了“组合贷款”这一新的贷款方式,即职工个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可同时再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由贷款银行为职工个人同时办理两种住房贷款,其贷款风险按组合比例分摊。(记者 王奂芝 通讯员 孟庆玉)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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