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第七届绿色中国论坛上说,我们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但发展成果却分配得不公平。环境方面也是如此。某些人的先富牺牲了多数人的环境,某些地区的先富牺牲了其他地区的环境,环境不公加重了社会不公,社会不公又带来了社会不和谐(人民网6月19日)。
十二年前,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曾发表过题为《对美好社会的思考》的演讲,将
文化平等、环境公平和社会公平的理念升华成美好社会的思想。和谐社会与美好社会是相通的,我们佩服费孝通教授的远见卓识,因为国际经验和我国当前发展的实际表明,环境公平是促进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环境公平”一词的含义,可以简单概括为“在环境资源的使用和保护上所有主体一律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有同等的义务”。但是遗憾的是,我国当前恰恰存在着严重的“环境不公”现象。例如,我们的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而中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城市环境的改善是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通过截污,城区水质改善了,农村水质却恶化了;通过转二产促三产,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了,可是近郊污染加重了;通过简单填埋生活垃圾,城区面貌改善了,可是城乡结合部的垃圾二次污染加重了。
从现实看,环境不公平因城乡、区域和阶层的差别而产生,弱势地区和弱势群体往往成为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某些人的先富牺牲了多数人的环境,某些地区的先富牺牲了其他地区的环境。环境不公加重了社会不公,环境不公平发展下去必将会加剧社会不公平。
在某种意义上,“环境不公”现象比环境污染更可怕。环境污染与教育、卫生等许多社会问题一样,任何城市都不可能置身其外、独善其身。从众多小城市排出的废水、废气和废物,都会慢慢向其他城市扩散,最后形成小城市或农村污染源包围“环保模范城市”的格局。环境不公平通过损害他人的环境利益、经济利益、生存利益来获得自己的不法利益,所以环境不公加重了社会不公。环境的差别拉开的不仅是城乡、区域、阶层之间的环境层次,更拉远了人们之间的心理距离,导致社会阶层的矛盾和对立,从而失去了稳固的根基与繁荣的未来。
追求公平一直是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旨。可持续发展源于环境保护,而保护环境公平就是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内促进社会公平。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环境公平价值观,铲锄环境不公。我们应该肩负起实现环境公平的重任,以公平的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搭起支架,以环境公平促进和谐社会,共同创建“美好社会”!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