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壁垒阻断民资造林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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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00:45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 木佳 融资难税费重让投资者望而却步 江西省远景林业公司董事长何水明,大学毕业后长期从事测绘工作,由于亲历了许多地区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之痛,2001年,他了解到种植杨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拼凑了
一举多得何乐不为 与何水明有着同样想法的民营企业家很多,既要发财致富,又要造福子孙后代。这既可以有效解决资金难题、增加植被,又可以安置农村多余劳力、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当地经济、减轻国家负担。这种一举多得的事何乐不为? 据国家林业局刚刚完成的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中国现有森林面积1.7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8.21%,其中五分之一以上为民营林。不仅如此,民营林的比例还有上升趋势。2004年,中国非公有制森林面积达到3510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20.32%。在未成林造林地中,非公有制比例则高达41.14%。近五年来,中国林产工业总投入的87%来自民间资本。17万家非公有制企业成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融资难瓶颈困扰企业发展 与其它行业的民营企业一样,贷款难也一直困扰着林业行业的民营企业,同时,也阻碍了众多的民营企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广东祯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薛子光说,现在投资农林等生态产业最缺乏的就是资金。很多时候,我们投了上千万的钱在新产品的科研、市场开发等方面,可这样的钱都是无形的,一时之间看不到回报的。这样的话,企业有可能会前功尽弃,但损失的将不仅仅是企业的利益,而是浪费了国家的自然资源。所以说,林业不同以其它行业,单靠一个企业的力量是根本不够的。 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也指出,融资贷款难,渠道单一,贷公不贷私,的确影响了非公有制林业的进一步发展;所以,政府在这方面应该采取重点扶持的政策来帮助民营企业,例如可以采取山东省对农业低息贷款的方式,对林业也采取同样的扶植措施。 政策不适宜让投资者望而却步 尽管民营林已占据了中国整个森林面积的半壁江山,但澳门人大代表刘艺良却告诉记者,根据这几年他在内地调研的调查情况看,民间投资者还是有些望而却步,不敢轻举妄动,主要原因是目前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比如,按现行林业规费,育林基金建设费为20%,产前产后林业特产税为两个8%,砍伐费每立方米3元,检疫费每立方米1元,再加出境费和运输费,投资成本过高。还有产权、砍伐是否自由等问题,都是民营投资者所忧虑的。 因此,刘艺良建议,国家既然鼓励发展民营林业,就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民营林业法规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对征收林业各项费税应有所区别,如天然林与国有林要有区别,国有林业与民营林业要有区别,工业原材料林与经济林要有区别,防沙固沙林、长江防护林与经营型林业要有区别;并适当延长企业还款期限,这样才可能调动民营企业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让他们看到“有利可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