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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奖品也要讲三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14:22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徐瑞哲) 赠品和奖品能否与普通商品一样享受“三包”?市消保委昨天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参加有奖促销等活动时,同样享有“三包”服务:如因质量问题退货,应按照市场标价要求退款。

  消费者马小姐日前向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某大型超市购物时,参加超市举办的有奖销售活动中了一台吸尘器,但仅用5天吸尘器就突然“罢工”。马小姐找到超市要求执行“三
包”,该超市认为吸尘器是奖品,只能提供收费维修服务。

  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32条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以奖励、赠与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承担的修理、更换、重作、退货以及其他责任。因此,对于吸尘器这样的奖品,超市也应该履行“三包”义务。

  据了解,由于该吸尘器是批发进货,进货凭证上的价格要比超市内600元的标价便宜了近100元,超市方面由此认定退货价格应为进价。而消保委明确表示,促销之用的奖品和赠品同样是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经营者不能以“赠送”为由,逃避其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经调解,马小姐得到了超市退货款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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