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回应税改热点:两税合并过渡期至少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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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18:4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所长贾康回应税改热点:两税合并过渡期至少五年 本报讯 记者 严丽梅 报道: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遭遇的阻力,一直是这项改革提出之后最大的焦点问题。近来,有消息表明,事情似乎在朝着乐观的方向发展。上周五,在出席了广州举行的“绩效预算高级论坛”之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税合并的阻力仍然存在;应给外资企业至少5年的过渡期优惠。
贾康坦言,尽管目前对两税合并的原则与细节都已经讨论得比较清楚,并且也很少有人在桌面上、正面地提出反对的意见,但阻力依然存在,有认识上的,也有一些部门和地区依然对两税合并后影响外资进入存在顾虑。 其实,对于两税合并,善于应变的外资已在积极地作两手准备。反而有外资对是否给予“过渡期”优惠存在看法。国际著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有关税务专家曾表示,如果给一个过渡期优惠,反而会影响到将来进入中国的外资公司,令这些公司担心与先入中国的企业相比,自己的企业失去一定的竞争优势。 贾康表示,根据我国过去的做法,税制调整涉及到外资企业时,都会安排一个过渡期。他个人认为,两税合并同样会给一个过渡期,而且至少是5年过渡期,不排除会给更长一点的时间。他解释,之所以提出至少5年,是比照我国过去的做法,上世纪90年代我国税制改革涉及到外资时,也都是给予了这样一个期限的过渡期。贾康认为,这次两税合并给予的过渡期,应该不会低于原来的惯例。 对于目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另一个税改问题,即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问题,此前曾有媒体披露,有参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专家称,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调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起征点”;二是扩大纳税人申报的范围,高收入阶层将要亲自去税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按照人大立法计划,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方案将在8月由国务院提请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