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补助财政困难乡镇 资金控制在每年三亿元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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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10:4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广东省政府最近出台帮助县(市)解决乡镇财政困难的意见,决定从今年开始,对财力薄弱的乡镇每年补助30万元。 本次补助乡镇的范围为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的市、县及恩平市。补助资金全省每年控制在3亿元以内,补助政策期限为3年。广东省强调,解决乡镇财政困难,县政府是责任主体,县所属财力薄弱乡镇的比例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减5个百分点。
经济发达的广东,省内区域间不平衡性在全国也属少见,粤东、粤西和粤北的许多乡镇,经济实力薄弱,财政困难。广东省出台的意见提出,今后,凡属于省、市政府承担的支出,同级财政要全额保障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县和乡镇;省、市政府委托县和乡镇政府承办的事务,要足额安排专项经费,不留资金缺口,不得要求县和乡镇政府配套资金。(记者 韩建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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