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2005年作为投资环境建设年的决定,搞准投资统计数据,客观、准确反映当前海南省投资实际情况,近日,海南省统计局向各市县下发了《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快速清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确定此次清查的任务是:1、对已列入1-5月报表统计范围的投资项目,重点是核实项目个数、本年开工项目个数、本年计划投资额、完成投资额等主要指标数据,做到
项目来源清楚,数据真实可靠。2、通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对本区域范围内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查漏补漏,统全投资项目。清查的对象为:重点清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城镇私人建房、农村非农户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
《通知》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重视投资项目清查工作,把此次清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清查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清查工作顺利完成。要加强与计划等投资管理部门的情况沟通,深入了解掌握投资项目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和工程进度情况。清查开始后,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核实项目完成投资情况,开展查漏补漏工作,统全投资项目。项目清查要与上半年投资月报工作结合起来同步开展,确保上半年投资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准确性。清查结束后,各地要将投资项目清查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于2005年7月上旬前上报省统计局。
(海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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