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积金贷款限额有望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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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08:40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梁文汇 有望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的问题,成为近日业界关注的焦点。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万曾炜主任近日透露,上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有望逐步提高。同时,上周末闭幕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决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表决稿暂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这意味着上海“是否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仍然悬而未决。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万曾炜主任在近日透露,上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有望逐步提高。“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本市公积金的归集总量,二是本市贷款职工的总数。因为公积金是一个独立的、封闭的基金,所以当贷款需求的职工较多的时候,每个职工可以得到的贷款限额就相对比较低。”万曾炜说,上海公积金的资金总量实际上是全国最大的,但因职工覆盖面广,且上海楼市很火,近几年已有80多万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需求非常踊跃,因此贷款限额就要低于其他城市了。从目前情况看,上海市民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购房职工已在逐步减少。为此,万曾炜主任表示,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限额的逐步提高是有可能的。 “随着资金量出现较为宽裕的情况,我们从今年2月起,已对有补充公积金的职工给予增加7万元的贷款限额,把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从原先的3万提高到10万元,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可以达到20万元。” 万曾炜表示,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对上海房地产市场进行观测,如果市场趋于平稳或者需求有所缩小,购房职工人数减少,资金总量更为宽裕的话,贷款额度就有可能进一步得到提高。据悉,历时半年余、在数易其稿并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之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表决稿)仍然规定,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的4种特困人员提取公积金仍须用于住房消费。表决稿规定的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的4种条件是,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情况。 鉴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表决稿的有关条款需要进一步论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表决稿暂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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