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介欧盟即将于明年颁行的新食品法,6月15日,欧盟代表在北京与中国相关部门的主管官员及企业人士,进行了“欧洲食品行业立法新动向圆桌讨论会”。
据参会的中国代表介绍,欧盟新食品法提高了中国农产品准入门槛,而中国的肉类出口将受到“特别关照”。
新法提升准入门槛
以前我国出口到欧洲的肉类产品,不管采取何种措施,只要产品达标即可出口。
但即将颁行的欧洲新食品法则在三个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法规被大大简化,所有食品都适用该法规,而且新法规将不再把食品安全和贸易混为一谈,只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二是要求实行食品供应链(即从农场到餐桌)的综合管理,对食品生产者提出了更多要求;三是具有责任可追溯性,问题食品将被召回。
这将意味着今后向欧盟出口的农产品,不但要符合欧盟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还要放大食品安全管理链条。而其特别加入的“善待动物”福利条款,则向肉类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例如该法规定,猪必须享受到以下福利:一出生就享有至少吃13天母乳的权利;拥有铺了稻草的猪窝的权利;拥有供其拱食泥土的权利;运输超过8小时就要休息24小时;宰杀时必须隔离,不被其他猪看到,还必须使用电击法,在猪完全昏迷后才能放血和解剖。如果不符合这些标准,生产的猪肉就不合格。
法国驻华使馆官员埃提那·邦邦认为,像中国这样的农产品出口国不应把目光只盯在相关标准上,而应更加注重生产过程,做好末端管理、进行技术培训,使生产者处于严格监督之下。中国企业也可以藉此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标准。
农业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处长刘中蔚则提请欧盟方面注意,双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很大不同,欧盟现在向我国出口农产品,是各个成员国在跟中国谈动物卫生方面的合作,但中国要向欧盟出口产品,是由欧盟整体来负责,“我们既要跟欧盟谈,还要跟欧盟各个成员国谈,这就给我们的出口增加了很多困难。”他认为中国与欧盟应该在这个领域加强交流。
出口欧盟成本提高
欧洲是我国农产品第二大出口市场,2004年我国对欧洲农产品出口额为34.2亿美元,同比增长11.7%(其中,对欧盟出口26.2亿美元,同比增长12.6%),占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的14.6%。
与此同时,我国肉类出口却呈下降趋势。中国虽然是世界第一肉类生产大国,占世界肉类产量的27%,但过去十年总趋势是出口减少,进口增加。特别是中国家禽产品出口受去年禽流感影响,在全球的出口总额仅为6.5亿美元,同比下降23.7%,而且欧盟至今未解除对我国禽类产品的进口禁令。
据南京农业大学副校长、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会长周光宏介绍,目前国内有1900多家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肉类加工企业,但肉品加工率比较低,只有10%,而发达国家可以达到60%~70%。而像双汇、雨润这样的的大型肉类加工企业,在同行业中凤毛麟角,大量肉企还属作坊式经营,存在很多质量安全问题,产品很难标准化,更别说扩大管理链条上的监控了。
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技术发展部白凤梅经理坦言,欧盟新法规从重视终端产品的品质到重视全过程,将使中国出口企业增加固定投资、运输成本和人力成本,以改善养殖场条件,疏散养殖密度,对养殖环境的标准也要提高。白凤梅认为,按欧盟新标准,中国目前已有一些大型企业能够执行相关动物福利标准。据欧盟方面介绍,欧盟将增强对食品出口国的培训(包括“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措施以适应欧洲市场需求),这一条也已写进欧盟新食品法。
而周光宏表示,国内现在需要及时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以适应欧盟市场的新变化。刘中蔚则证实,中国相关立法工作已经启动,“这几年农业部一直在抓紧制定有关农药残留、肉类屠宰加工的标准和法规,肉类的层次划分标准也在做,但立法总要有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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