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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试点程序变革 大型国企走绿色通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 11:28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刘鸿雁 马 莉

  北京报道

  “到目前为止,准备进入二批试点的企业都在积极地进入最后的方案冲刺阶段。但具体试点名单的公布,可能将在一周之后。”某接近监管层的消息人士说道。

  股权分置第一次试点一个月之后,对二批试点名单的猜测已是几起几落。哪些大型央企会进入二批试点?能否更具有示范效应?这些问题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本报得到的最新消息表明,在二批试点中,管理层将根据一次试点的经验,在名单公布、方案申报中,适时进行调整,同时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快捷通道。

  二批试点革新

  “就目前所有方案的进展看,二批试点推出的时间可能在6月底7月初。而且应该是在周末收市以后确定名单。”上述消息人士估计。

  他透露,本周公布二批试点的可能性很小。“第一批试点企业召开股东大会时,证监会都派出了观察员到现场。而今天是最后一家首批试点公司(金牛能源)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本周末,证监会将对首批股权分置试点进行总结,将召开主席办公会,但不会涉及股权分置二批试点问题,所以,在本周末两天时间里公布二批试点名单的可能性不大。”

  根据上述消息人士透露,目前在二批试点的审批程序上,可能出现新的变革。

  具体的政策发展倾向是:改变第一批试点在公布公司名单的同时就公布方案的做法,二批试点可能是先公布名单,公布名单的同时股票停牌。然后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再把具体的方案与流通股东进行沟通。之后才是上市公司公布沟通后的方案。

  “这样的改革有利于二批试点的顺利展开,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流通股东权益,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上述消息人士说道。

  而对于央企进入二批试点的问题,该消息人士透露:“根据监管部门15日召开的保荐机构会议的精神,45家有保荐资格的券商都只能在二批试点中上报一家方案。但对大型央企的上报家数则不加限制。举例来说,每家有保荐资格的券商可以报一家非央企类的试点公司,同时还可以报多家大型央企进入试点审批。”

  而对国资类试点上市公司来说,与其他类型的试点企业不同的是,未来的决策程序可能是证监会先推出试点名单,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沟通方案,方案经沟通确定后,再上报相关国资监管部门审批。

  央企试点

  “已经有几家大型央企在积极地做机构投资者交流。”多位基金经理向本报证实了上述事实。

  根据本报得到的消息,有些央企还同时在做好几套方案,包括回购、缩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以及权证等方案都有。而其中更有甚者同时做了三种方案。根据基金预测,很有可能到最后会出现一个方案选择一家企业试点的二批试点公司名单。

  就在市场盛传长江电力正在做股权分置解决方案时,上述基金经理们的一致看法是:长江电力的大股东态度强硬。

  “与长江电力沟通过程中,长江电力认为公司IPO时股票只发4块多,投资人大部分没有亏钱,还有什么好补偿的,方案已经排除了送股的可能性,可能会采取权证的解决方式,但是具体的方案还没有最后确定,大股东也不想流通,在与机构沟通的过程中态度比较强硬。”某基金经理说道。

  当长电在上海、深圳等地与包括基金公司在内的机构做了初步的“一对一”的协商时,据称有某些机构洽谈以后都是脸色铁青而去。

  一些不高兴的基金经理们表示“很多大型央企在做股权分置解决方案时,考虑到净资产值下降的问题,可能都偏向于希望采取权证的方式解决。但如果上市公司不拿出真金白银的对价,作为机构必要时将行使自己的权利。”

  在清华同方的前车之鉴下,在做方案的阶段,基金的讨价还价已经开始!

  当然比较平和的表态还是有的。“如果企业所作的对价太低,机构的讨价还价是肯定不会少的,具体到最后是不是会使用否决方案这种极端的方式还要看最后具体的方案。”某基金经理说道。

  “任何讨价还价的行为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市场博弈中,基金作为讨价的一方,永远都是要为自己的利益说话的。”上海荣正咨询董事长郑培敏说道。

  他认为,市场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央企做股权分置试点肯定不是一个市场化的行为,不是发自企业内在的动力,而可能更多的是被赋予了一个非市场任务的色彩。

  “相比而言,如果大型企业想采取补偿的方式解决股权分置,那么他们的补偿能力还是很强的。比如长江电力这样的上市公司,他们的流通股比例都很小。但这些企业做试点,其重点还在于在市场自己要树立一个理性的预期,而不能漫天要价。任何一个企业,不管是民营的,还是国有的,他们都有一个自己的价值标准,不可能无限让利。股民也不能因为赔钱就要打土豪分田地,任何谈判必须理性冷静。”郑培敏说道。

  他预测第二批试点公司中大型国有企业送股的比例不太可能超过10送3。“不管企业用什么方式,其最后结果都可以换算成为对股民的让利程度,大型中央国企不会超过1:1.3,当然个别小盘企业有可能超过,大盘不会超过这个幅度,这是一个天花板,不管用什么形式实现对价。”

  郑培敏的理由很简单:“投资者实际上也并不指望对这些大盘公司全流通,因为它每年的分红就已经很好了!”

  “像长江电力、宝钢这样的公司,机构投资人很多,绝大多数都是挣钱,即使是套也套得不深,而且机构也相对比较理性。机构估值是按照企业内部的现金流量、盈利预测来估值的,中长期的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对企业进行估值都是跟流通股本无关的。作为一个资本产品,在交易的时候是跟供求关系无关的,主要是跟收益有关。”他说。

  权证成主流?

  对于为什么一定要有央企进入二批试点的问题,东方高圣的张红雨说:“从监管层的角度来说,当然希望有央企参与试点,才能测试出效果。而最终方案则是落实到国有股和流通股的博弈。上升到监管层,就是证监会和国资委的协调。”

  张红雨认为,证券市场是国资改革的出口,没有一个强有力的证券市场,国资改革无法落实,而且由于市值的缩水,国有资产还有变相流失问题发生。而央企最终解决全流通问题,具体到技术层面的博弈也是正常的。“博弈的机制使得改革的方案更合理,更接近一个平衡的值。”

  根据目前本报得到的消息,长江电力将可能采取权证的方式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对于权证是否将成为未来解决股权分置最主要的模式的问题,有券商人士指出:“权证的推出就是要考虑非流通股东的利益问题。例如,在长江电力定价方面,国资委肯定是希望支付的成本越低越好,证监会自然是希望对二级市场更加有利。从目前形势来看,大型国有企业甚至1股都不送的情况完全是可能存在的。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方案设计得一眼就能看出来对市场不好,这样的方案成为第二批试点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毕竟选择怎样的企业做试点,证监会是有发言权的。”

  该券商人士认为,第二批试点企业其实证监会也是在慎重考虑之后才能决定,他指出,大盘蓝筹公司的对价支付肯定低于民营企业,而且市场也已经有了这种预期。但是如果非流通股东一点让利的诚意都没有,方案最终通过有一定难度。

  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权证的方式将成为大型蓝筹公司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采用的主要模式,而不可能成为普遍模式。

  “根据交易所已经公布的政策来看,整个证券市场只有172家上市公司有资格做权证。而有资格的这些企业中间,又有多少上市公司愿意以权证为方案?而以权证为方案的企业最后能够让流通股东通过又能有多少?从这个角度看,权证不具有大面积推广的意义,也肯定不会成为下一阶段股权分置解决的主要模式。”郑培敏说道。

  郑培敏指出,长江电力这样的大盘绩优蓝筹非常适合做权证。他甚至预言:“如果未来权证产品真正形成气候了,那么这些以权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上市公司中,70%将是大型优质蓝筹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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