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亩标准地使用权折价300元,在资金互助合作社最高可按6倍额度抵押贷款。这种以土地入股并作为贷款抵押物,是闫家村农民的一个创举,它对于资金缺乏的农村而言,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
□ 本报记者 田文会
满眼的高油大豆和高油玉米,绿油油的有机蔬菜望不到边。机器播种,自动喷灌,机器施肥,自动收割。
这是52岁的闫家村农民李炳臣心中的美好愿望。
为了实现这个愿望,李炳臣今年把全家15亩(大亩,1大亩合1.5市亩,本文“亩”皆为大亩)地,全部折价入股榆树台百信土地生产合作社。
首批“吃螃蟹”的还有另外七户农民。
这八户农民都是吉林四平梨树县榆树台镇闫家村人,他们于2003年11月10日发起成立了第一个互助合作组织——榆树台百信农民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生产合作社”)。
但运行半年后,他们发现仅有生产合作社难以筹集生产所需资金,于是在2004年7月10日,他们另外发起成立第二个互助合作组织——资金互助合作社。
没有料到,冠名为“资金互助”的合作社,依然解决不了农民融资难问题。
今年4月,八户农民随即成立第三个互助合作组织——土地合作社。
在土地合作社里,农户可将土地按每亩折合股金300元入股,加上需配套缴纳每亩400元的生产费用股金,土地合作社的股金一下激增到16万元,是此前生产合作社的2倍多。
有了略显雄厚的股金做靠山,农户就可以通过土地合作社用土地做抵押进行贷款,这使得农民能有一条便捷的渠道获得更多的生产发展资金。
资金合作遭遇融资瓶颈
今年春节前,吉林农业大学的大学生、支农志愿者刘斌给资金互助合作社清理了一下钱袋子。
从成立起至去年底,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进账只有273元利息收入,除掉管理费100多,赢余就100多元。当初预计每年的5%分红更不可能实现。
去年9月底,资金互助合作社社员达到38人,股金2.54万元,但到今年春节,只增加了4户社员,股金仅3.12万元。
几万元的资金,要想产生高的利润,要想发展大生产,太难。
资金互助合作社成立以来,仅仅充当提供购买化肥农药、上学、结婚所需资金的扶贫角色,似乎不够有吸引力。
社员必须足够多、资金规模足够大,才能有好些的回报。
假定有50万元资金,按贷款平均年利率8%计,就能有4万元利息收入,这就不仅可以解决工作人员薪水及管理费用问题,而且其他社员股金也可以实现5%的分红。
其实,50万元资金规模是可能实现的,资金互助合作社成立之初,就设立了国家社会公共股,但至今没有相应资金入账。
今年春节前后,身兼生产合作社与资金互助合作社、“两社”理事长的姜志国和几位理事在冰天雪地里奔走于农村信用社和其他有资金的机构,却没有碰到有“慧眼”之人。
对方主要的担心在于风险。
养殖业和种植业一旦遭遇病疫或自然灾害,如何化解风险?
在农业保险严重不足的中国农村,出资人的担心可以理解。
一石二鸟
姜志国等人开始筹划在春耕前的社员会议上,推出土地入股、土地抵押贷款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敢于头一批“吃螃蟹”的只有生产合作社的八户成员。
4月13日,八户社员在《闫家百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社员土地入股集约经营发起人协议书》上签了字,以其全部土地使用权入股土地合作社。
土地合作社与生产合作社形成一体,财务与资金互助合作社分开。
土地合作社成立后,可同时施行土地使用权贷款,这是姜志国所谋的一石二鸟之策。
通常情况下,资金互助合作社社员在超股金贷款时需要第三方社员担保,但别的社员并不总是愿意接这差事。
如果资金互助合作社社员同时入股土地合作社,就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代替担保。
对资金互助合作社来说,这种贷款形式增加了一道比担保更强的风险屏障,有利于争取国家或社会的外部资金支持,使土地合作社形成良性的运转。
也就是说,如果外部资金庞大了,其利息支付人工费和管理费后,社员股金可以实现远高于银行的分红比例,从而吸引更多社员加入,壮大股金总额。
这种壮大,还可以为农业集约化生产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出走的社员
事情总是比预想的要复杂。
土地入股不久,就有一位入股社员用土地抵押贷款后出走了。
合作社打算以其土地使用权抵债。
不料这位社员的一位亲戚捷足先登,已在地上种了庄稼。
姜志国他们找到合作社的娘家—梨树县农资局(合作社在此注册),农资局下有专门处理土地纠纷的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但由于现时相关法律不够完善,仲裁委员会表示不好处理。法院对此也不予受理。
虽然受挫,姜志国他们仍然相信阴云是暂时的。
在有关研究人士看来,土地合作社采用的土地入股和土地抵押贷款形式,是农村融资制度的一种创新。
做了一辈子农民的李炳臣也认为,自己入股的土地最终能带来美好前景。
家里的含氟水井很快就要“下岗”了,土地合作社与县水利局刚刚合作筹资10多万元建了一个每小时出水15吨、可用30年的水井,自动喷灌不久就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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