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海口市区闲置荒地要“充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12:2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海口市土地储备办法》于今日起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采取补偿方式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按评估现值的60%予以补偿,擅自占用和处分储备土地,将按非法占地论处。根据《办法》,海口市行政区域未利用的国有土地、经依法处理后收回的各类违法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期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市区范围内无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等,均应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采取征收(用)、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统一储备、统一整理、统一管理、统一供应。《办法》规定,采取补偿方式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按
评估现值的60%予以补偿;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部分,按同期同类建筑物的重置价格扣除折旧后的净值给予补偿。收回或收购以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现值予以补偿;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储备土地由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统一组织前期开发整理,形成建设用地条件后方可供应。擅自占用和处分储备土地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非法占地论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付玉)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