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6月15日电 (记者 白冰)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15日表示,欢迎澳门特区政府调整澳门离岸机构税务优惠政策,香港与澳门政府将在短期内讨论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安排的条款,希望尽快签订有关安排。
据介绍,澳门特区政府调整离岸机构优惠计划,有助于配合其发展方向,协调大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均衡发展,免除各地之间的不平衡税务竞争。香港特区将加入便利双方政府
交换相关税务资料的条款,使有关执法部门能更有效地打击避税活动。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指出,香港奉行以地域来源作为征税原则的税务制度。在该制度下,只有来自在港经营的行业、专业或业务,并在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盈利,才须在港课纳利得税。对于藉离岸公司避税的安排,税务局不时作出监察,以找出可能导致香港税收损失的不当交易。
香港《税务条例》已载有反避税条款和明确的程序,以评估香港公司是否有以不当手法,转移盈利至海外的相联公司;同时明确触犯这些条款的罚则。澳门离岸机构税务优惠政策,是澳门特区政府在1999年成立前,因应当时的经济环境而制定的,目的是促进澳门发展成为离岸商业中心。优惠包括豁免离岸机构利得税、营业税及购买办公室的印花税,和豁免离岸机构的外来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首3年的职业税,相当于香港的薪俸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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