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四川:干部因公出国不得带企业、不准企业赞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10:43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6月15日电(记者毛朝敬)四川省近日做出严格规定:党政干部因公出国不得带企业、不准企业赞助,出访人数、时间经费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据《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审批原则》、《因公出国(境)人员守则》等规定,党政干部在提交因公出国访问申请时,必须填写出访的具体时间,原则上一个国家或地区不得超过7天、两个国家或地区不超过12天,而且每位党政干部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一次,一
次出访不得超过两个国家,不准由企业出资赞助访问,出访时不得带企业人员,出访费用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的经费标准内。出访时要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友好交流、考察访问团组,团组人员总数一般应控制在5人以内,最多不超过6人,严禁无关人员搭车出访,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带配偶、子女出访。严禁出访人员到赌博场所,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进入淫秽色情场所,不得观看淫秽表演,严禁嫖娼。不得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和延长在国(境)外的停留时间。对违纪、违法团组和人员,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父 亲 节
送给父亲节日礼物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