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渤海明起休渔 禁止从事一切捕捞作业违者处10万罚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07:04 水母网

  水母网6月15日讯 6月16日至9月1日,山东、河北、辽宁、天津三省一市的渤海海域将迎来一次大规模的伏季联合休渔。

  按照《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的要求,在休渔期间,除了可以使用网目尺寸90毫米以上的单层流刺网和用钓钩从事捕捞作业以外,禁止从事一切捕捞作业。对违规作业的休渔渔船,根据渔业法规定最高可处10万元人民币罚款。(记者)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父 亲 节
送给父亲节日礼物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