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经很热情地接待过一批外商,但直到他们过海关时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出携带了国家保护技术产品时,我们才真正意识到,技术间谍真的藏得太隐蔽了!”广州索澳特离子热工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先生昨天对本报记者感叹道。
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中国企业都或多或少地遭遇过各种形式的“技术间谍”,记者总结出以下几招,中国作为一个制造大国,企业不得不提高警惕对自己的生产技术实行有效
保护。本专题撰文记者周裕妩
黑招一:以参观访问为由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一项核心技术是针对电热水器加热棒结水垢问题的,为国家“八五”计划的项目之一,也是目前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攻克这个问题的技术方案之一。曾经有个海外客商来公司参观,虽然对核心技术还是采取了足够的保密手段,但却没有留意,这个“客商”在参观的过程中顺手牵走了一个不是很关键的零配件,直到最后,窃贼在过海关的时候被截住。
吃了一堑的李先生说:“这项专利技术目前已经用到了家用电热水器上,但它在海水处理设备领域有更广泛的应用前景,这在行内引起了一定的震动,而且我们后来才发现,这个客商为另外一个同行的代理商,所以后来对有参观要求的代理商,我们通常的做法是要求先签订一定量的销售协议,如果仅仅是一般的有可能达成合作协议的代理商,就一律不接待参观了。”
防范措施:拥有技术优势的企业普遍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检查制度,无论内部或外部人员进出,严禁携带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软盘、CD等,以防技术通过这些媒介外泄。有实力的企业还可在生产和技术研究现场安装摄像头、X光投影机和探测器,用于发现可能的技术外泄行为。
黑招二:索要资料和书面文件
本报记者也碰到过这样的事情。曾经采访过一家著名企业的培训学院,听了院方关于如何培训员工的介绍颇受启发,就向院方索要有关的书面介绍材料,结果吃了“闭门羹”。后来才了解到,类似人员培训这样的书面材料被归为技术资料,是禁止向外界泄露的。
防范措施:据介绍,具有专业训练和指导的商业间谍经常结合多种合法与非法手段收集信息,很少采用单一冒险方式。从公开资源获得信息的传统方法包括:聊天打听或询问、哄骗、套取、勾引以及通过学术会议、讲座或交流等窃取信息。
黑招三:企业间的人员流动
某电子元件厂给本报记者讲了一个自己的案例,他们有一次招进一批工人,其中D青年在招进来之后,默默地干了两个多月后就悄然离去。半年后,另一家生产同类产品的电子元件公司日渐兴旺。原来,D青年早就是这家公司的技术骨干。他供职的这家公司因质量问题没有过关,一直未能打开局面。为此,D青年决定到一家效益好的厂去“打工”,很快就掌握了这些电子元件的精确配方以及烧结加工等工艺,回来后使公司的产品质量迅速提高。
而且据了解,还有一些公司佯装以高薪聘请为由,以“口试”或“召见”的方式约见其他公司的人员并套取公司的业务机密。
防范措施:目前我国对竞业禁止协议均未作规定,关于竞业禁止协议的零星规定主要散见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与规章之中。
而且这些法律、法规与规章中关于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存在很大缺陷。因此,有法律界人士呼吁,应同时修订《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便形成一个严密、完善的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体系。此外,我国的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应该加强使用竞业禁止合同,从而使自身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使市场经济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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