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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污染企业付高昂代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13:34 人民网-华东新闻

  记者 何勇

    近日,随着山东省人民政府103号、104号文件的相继发出,12家偷排偷放、严重超标排污的企业被停产整顿,16家超标排污企业被限期治理。这些企业不仅要忍受停产之痛,而且还会被银行停止贷款;企业法人代表不仅受到通报、处分,有的还被免职。

  4月上旬,山东省副省长赵克志带领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厅、监察厅、建设厅、环保局等7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兵分十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暗查行动。赵克志明确提出,对不能稳定达标、超标排污或偷排偷放的不法企业,不管规模有多大,对当地的贡献有多大,国内外名声有多响,只要是违反环境法律、法规超标排污,就坚决依法停业整顿直至关闭,要让超标排污企业为违法行为付出高昂代价。

  据悉,被停产整顿的12家企业付出了高昂代价。山东临清银河纸业从停产到验收合格恢复试生产的7天里,减少产值2257万元,因停产整顿期间菌种死亡而新购买菌种费用100余万元;滨州黄河造纸有限公司停产整顿16天,减少产值300万元;东平瑞星化工有限公司15天停产整顿减少利润280万元,一笔巨额贷款也因企业超标排污停产而被银行叫停;山东天和纸业有限公司除经济代价外,企业法人代表、党支部书记和董事长职务均按有关程序被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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