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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指标不标注 部分食品企业“含糊其词”蒙顾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12:38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王光家)梧州市质监局最近公布了该地区今年1至5月份的食品抽检情况,其中3个月的检验结果表明,非酒精液体饮料的合格率均未超过50%,“病症”主要是反映食品营养成分总含量的“可溶性固形物”指标不达标。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南宁也有类似情况,有的企业对此指标故意不标注,目的是违规降低成本,还可以钻有关法规的“空子”,避开有关部门处罚。

  记者近日在南宁市市场上看到,南宁市某乳业公司生产的“100%纯鲜榨椰子汁”,没有标注“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该公司生产的豆奶产品虽然标注了“可溶性固体含量1.5克/100毫升”,但达不到“8克/100毫升”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南宁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南宁20多种豆奶饮料中,在其包装上标明了“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产品极少,这些产品可以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据了解,豆奶、果汁饮料等行业近年来问题较多,去年广西质监局公布的11个豆奶饮料企业抽检结果,不合格率高达90.9%。“这些企业为降低成本,故意用甜蜜素或糖精替代成本较高的白糖,已成为该类食品的主要问题”。

  据了解,可溶性固形物是指溶容性糖类物质或其他可溶物质(如牛奶、果汁等),是罐头、碳酸饮料、乳饮料、果汁饮料等食品的基本强制性指标。南宁市一家食品公司负责人透露说,按照国家规定,豆奶的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是必须标明的,但不少企业用糖精代替白砂糖后,使得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根本无法达到国标要求,干脆连这项指标都不标了。

  “相关食品企业之所以敢违反国家规定不标注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主要原因是国家相关法规不够严,企业通过此方法恶意降低成本后,还可避开有关部门查处。”广西质监局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邹卫国介绍说,比如依照我国目前的食品标签法规,执法人员发现企业存在标签不全的问题时,往往责令其整改,而没有处罚权。所以有些企业明知自己的做法有“鬼”,却不怕执法部门检查。

  作者:王光家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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