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科研院所重组争议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 10:27 和讯网-《财经》杂志 | ||||||||
国资委科研院所转制课题组专家建议:组建科研院所型企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科研院所的资本运作,使得科研院所企业在条件成熟时得以增资上市 □本刊记者 张宇哲/文 国资委自成立迄今两年,中央企业重组一直是其工作重点之一。在方兴未艾的央企重
近日,国资委通报了最新的十家央企重组的情况,其中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并入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并入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至此,中央企业只剩下172家,其中科研院所有20家。 从数字上看,科研院所的资产量、利润总额等指标在国资委统领的央企总规模中所占比重很小,仅为1%左右。但在业内,他们均为全国最大的行业研究机构,有“大院大所”之称,引领行业研究,担负着国家科技创新及前瞻性研究的重任。如何对这些科研院所进行重组,是“一刀切”地并入有关工业性央企,还是另辟新路,学界、政界、产界有诸多争议。 就此,国资委研究中心科研院所转制课题组有关专家建议:组建科研院所型企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科研院所的资本运作,使得科研院所企业在条件成熟时得以增资上市。 科研院所重组难题 科研院所按其研究内容大体可分为三类:基础性研究机构、技术开发类研究机构、社会公益类研究机构。基础性研究机构以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主,其研究工作带有明显的独创性;技术开发类研究机构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开发,其特点是面向生产;社会公益类研究机构从事服务于全社会的、非营利性的研究,如某些医学研究、地质勘探等。 2003年国资委成立之初,从原冶金部、机械部、纺织部、邮电部等所属的242家技术开发类院所中精选了29家纳入麾下。他们被定性为生产经营型的开发类企业,即可以赚钱养活自己。对于这些颇有特色且大小规模不等的科学院所,其归属历来存有争议。 一直以来,科技部负责全国科学领域的管理,科研机构与其关系最为密切。这些“大院大所”作为行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在国家科技计划中承担重要作用;国家通过科技部对于其承担的一些国家重要项目和课题给予财政科技拨款。不过科技部并不管理其资产,而由国资委以出资人身份对之进行管理。 “科研院所并入企业,这种转制方式在国际上并无先例。国际上要么是研究院,要么是企业,没有这种企业化研究院。”科技部促进研究发展中心政策研究部研究员唐世国在接受《财经》采访时表示。 在他看来,这些院所严格地说并没有真正转成企业,实质上还是科研机构,其治理结构也仍然是按照院部机构设置、运行。有的院所把其下属的骨干企业上市,并通过这个院所来管理这些上市公司,比如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的有研硅谷、钢铁研究总院的安泰科技。 业内颇多争议的是,这些所谓企业化的科学院所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技术类开发科研院所试点企业转制,享受五年减税或免税政策,有的企业到期之后又要求延长。在享受国家诸多优惠政策的情况下,他们未来究竟能不能发展成现代企业?这是一个问号。” 唐世国说。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这些老牌子科研机构并不一定想冠以“某公司”之名。 “这是我们积累了多年的品牌,是已经被市场认可的一种无形资产,我们仍希望保留院所的名称。”一家科研院所的高管说。 记者了解到,以上冲突,长期以来一直是进行企业化试点的科研院所面临的共性问题。对于国资委来说,推进科研院所的改革,既要解决其自身历史遗留问题,又要整合资产、协调各方利益,这是科研院所重组整合推进缓慢的原因。 多种利益交织 对于技术开发的应用性科研院所进入企业,各界并无太大争议。比如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并入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后者主业就是水泥,市场占有率80%以上。 据悉,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并入后,将与公司进行整合,更名为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此番合并之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在新型干法水泥技术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这种合并互补性比较强。 但这种模式并不是对每一家科研院所企业都合适。“如果某一个行业中,中央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占其行业的80%以上,那么适合把这家相关的科研院所并入;但是如果是那种竞争比较分散的行业,你把一家科研院所并入某一个集团,那是对全社会利益的损害,是对这个行业发展的损害。”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改革与研究部部长王志钢尖锐地指出。 比如钢铁行业是充分竞争领域,如果把钢铁研究总院并入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则为市场所不能接受。因为钢铁研究总院是为全钢铁行业服务的,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年产量不足全行业的10%,宝钢如何能承载得起这样一个大型研究院? 如果国资委仅仅从资产保值增值角度考虑,要求这些大院大所更好地和企业结合,依托企业发挥优势,并不要求其搞基础研究,这也是从出资人利益考虑的理性选择,似乎无可厚非。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个争议焦点是:从国家利益考虑,很多院所担负着行业技术及前瞻性研究。如果依托于一个企业,那么它是否还能持续具有为行业服务的意愿和能力? “大型科研院所的改革面临三种利益取向抉择,即国家利益、院所本身利益、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利益。这三种利益交织一起,有一致的地方,也有相矛盾之处。”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白津夫说。 世界银行高级企业重组专家张春霖认为,每个科研院所的职能是不一样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去评估每个科学院所提供的服务,有一部分职能完全是商业性职能,能够进入市场;另一些职能是赚不了钱的、需要政府购买的公共物品。因此科研院所要先按这种性质进行划分,区别对待。 组建科研院所的资产管理公司 显而易见,如何使国资改革目标和科研院所的未来发展方向相契合,是国资委下一步不可回避的问题。 国资委下辖的科研院所分为研究院和设计院两类。对此,国资委科研院所改制课题负责人、国资委研究中心资本市场研究部部长卢永真认为,研究院和设计院这两类企业在改革节奏上应有所区分。 在他看来,设计院的市场化程度更高,而研究院涉及行业共性的研究较多,事关国家战略性研究和社会利益,在改革上应更慎重一些。比如钢铁研究总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等,不能简单地并入一个企业了事。 对于设计院型的科研院所,卢永真给出了比较具体的设计。他建议,在这些设计院型的院所之上,组建一个资产经营公司。当初,设计国资管理框架时,曾经设计了国资委、资产管理公司、央企三层架构,事实上并未实行。现在可从设计院做起,探索建立资产运营的专业中间层机构,专门经营科研院所的资产。 在他的设计中,这种资产经营公司属于纯粹性控股公司。国际上把控股公司分为纯粹型控股公司和混合型控股公司,前者单纯从事资本经营活动,后者除资本经营,还同时从事生产经营包括商品或劳务经营。国内的投资型控股公司即类似于国际上的纯粹型控股公司,其全部资产基本上都是对外股权投资,典型特征是通过持有“企业”或“项目”股权,控制和影响其战略发展方向和公司运营决策,获得股权经营活动收益。具体到科研院所型企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就是投资具体项目,而项目由企业实施。 “这样做是考虑到以后企业整体改制时,实现股权多元化,由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其股权,便于从事资本运作,也便于有条件的科研院所企业增资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据卢介绍,从国际经验看,设计院类企业有二种趋势,一种是单纯做设计,规模比较小,往往以合伙制的形式存在;另一种是一些大型设计院类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变成一个国际工程公司,参加工程项目,然后用总包、分包方式运营。中央企业的设计类科研院所自然倾向于后一种趋势。 可以想像,这种管理公司有可能成为国资委加快推进科研院所改制重组的新形式。 此外,科研院所改制的一个特点也是难点在于,人力资源这一无形资产如何定价。科学院所和一般的工商企业不同,人力资本的作用相当大,因此其改制往往和股权激励分不开。此前,国务院于2002年推出的相关股权激励的政策,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和可操作性,一直无法推进,致使科研院所企业改制推进缓慢。 “对于科技型企业改制,不能不考虑股权激励。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实行了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内部机制有了比较大的调整,辅业资产和人员已分离出去一部分,改制条件正日趋成熟。”卢永真认为。- (本文刊于6月13日出版的《财经》2005年第1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