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提高资本管制有效性 化解国际游资冲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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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 10:45 21世纪经济报道 | ||||||||
在这一轮人民币升值预期驱动的国际游资内流中,预收货款等方式相当突出 特约评论员 梅新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现阶段完善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6月1日起开始生效了。根据这个通知,单笔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的预收货款、转
1934年,美国政府实施《购银法案》(The Silver Purchase Act)触发的大规模国际投机资本流动逆转曾令中国人深感切肤之痛,改革开放以来,经过1992-1997年间的游资内流、1997-2001年间的资本外逃,以及2002年下半年至今的游资内流,国际游资对中国经济的冲击也日趋明显。 大规模资本内流损害的不仅是汇率稳定性,还包括出口和私人真实投资等实质部门。更有甚者,在游资冲击下,经济稳定可靠的国家反而可能容易发生危机,因为资本自由流动很可能引起东道国资产市场的泡沫,其财富效应导致消费膨胀,从而加大经常项目赤字,提高发生货币危机的风险。不无讽刺的是,越是投资者认为稳定可靠的国家,越可能陷入这种厄运;投资者不看好的国家反而能够幸免。在今天这个高度资本流动性的世界上,资本内流与资本外流、资产市场的短暂“繁荣”与国民经济的极度萧条,旦夕之间就可能逆转。当前国际游资大举涌入,房地产等资产市场泡沫极为显著,就令中国经济管理者们倍感困扰。 由于资本项目尚未开放,金融市场开放度迄今也相当有限,出入中国市场的国际游资行为主体不像其他国家那样以各类金融机构为主,而是以工商企业和个人为主,且常常伪装成经常项目收支,是一种变相的乃至违规的资本流动,规模庞大的中国对外经贸也给乔装打扮的游资创造了巨大的隐身空间。 在所有这些变相资本流动招数中,提前错后(leads and lags)又是比较重要的一种。在汇率和利率变动预期下进行国际贸易支付时,预收销售款或延期支付采购款(包括进口不付汇)构成资金内流,预付采购款或延期回笼销售收入构成资本外流。在开放经常项目的环境中,假如投机资本需要回流海外,以预收销售货款名义流入的投机资本可以借口贸易合同取消而要求购付汇,以进口项下延期付款名义流入的投机资本也随时可以货到付款方式持进口有效凭证到银行购付汇,在汇率变动预期和外汇收支发生逆转时,这种行为将对外汇市场产生重大冲击。 在这一轮人民币升值预期驱动的国际游资内流中,预收货款等方式相当突出。在2003年9月开始的全国性“外汇指定银行收汇、结汇业务专项检查”中,监管部门就发现了众多通过预收货款方式进行的异常资金流动。在加强了对外债渠道的资本流动监管之后,此次收紧对预收货款、转口贸易收汇等方式的变相资本流动监管,实属必然。 监管部门近一年多以来已经大大改进了对国际游资跨境流动的监管。尽管如此,漏洞并非已经全部堵塞。至少在进出口伪报、平行贷款等方面,仍然存在比较明显的漏洞,而要有效改进对这些渠道的监管,往往又非外汇监管部门独自力所能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