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6月11日讯5日,本报报道了烟台市振银农贸交易有限公司经营的三站水产品农贸市场“夭折”后,拒绝返还业户租金,业户宋先生无奈之下欲联合其他受害者一同与振银公司打官司。报道见报后,已有12名业户向记者反映了和宋先生类似的遭遇。
业户们普遍反映,振银公司招商时承诺,市场开不起来返还租金,而该水产品农贸市场并没有全面启动;有的业户还反映,振银公司没有通知他们市场何时开业。据了解,在合
同期内该市场就进行了改建,2004年下半年变成旧货市场,旧货市场的市场门头牌取代了曾是水产品农贸市场的牌子,与业户经营的调味品、蔬菜等项目格格不入,业户无法正常经营,振银公司却拒绝退还业户租金和押金。
而振银公司王经理则称,他的市场开业了,投诉他的业户宋先生在欠着他房租的情况下,振银公司同意返还他部分房租。究竟谁是谁非?业户们打算通过法律讨回公道。
记者从烟台市工商局市场科了解到,三站水产品农贸市场是2003年11月由冰轮集团在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后转包给了振银公司,该市场2004年转由芝罘区工商局市场科管理。6日,记者来到芝罘区工商局市场科,刘科长告诉记者,振银公司经营三站水产品农贸市场后,从未到工商局进行过市场年检,工商部门已通知该市场前来办理市场年检。若再拒不办理,工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注销。对于水产市场改旧货市场一事,并未经工商部门批准。
对于振银公司与业户之间的合同,刘科长也提出了异议:合同头上是三站水产品农贸市场,但却盖着振银公司的印章,按规定应为三站水产品农贸市场的印章。烟泰光远律师事务所宁宝慧律师认为,该合同是有效合同,业户可起诉经营市场的振银公司,追回押金、租金以及改建市场给业户带来的经济损失。
目前,13家业户想通过起诉追回他们的定金、房租和押金,冰哥法律工作室多名律师主动要求代理此案。追踪报道(记者刘海玲)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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