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规范细则近期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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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 09:20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 消息人士透露,就企业负责人增量持股、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维护职工利益等方面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有望本月出台。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指出,要将厂务公开的范围进一步向改制企业、合资企业、上市公司拓展。
国资委此前曾出台《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这一通知是对《意见》的细化。通知要求,改制企业要及时向职工公布改制方案和各项企业资产,操作必须公开透明。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表示,作为《意见》的配套规章,在颁布《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后,还将争取上半年拿出规范国企改制的进一步意见。 在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会上,王瑞祥强调,国有企业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以有效防止企业领导人的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科技、商业秘密外,企业重大事项都应该向职工公开。 王瑞祥还表示,目前,国企关闭破产工作虽然已经进入最后阶段,但今后4年,中国仍将有2167户企业、366万职工的问题需要解决。破产方案、职工分流方案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关闭破产所需资金不落实的,不能实施政策性破产。(中证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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