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6-10
为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自主世界名牌的指示精神,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扶持出口名牌发展,切实提高我国企业和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出口持续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出口增长质量不高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突出表现为自主品牌建设薄弱。目前,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名牌所占比例不到3%,但市场占有率高达40%,销售额超过50%。
八部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通过各级政府政策扶持,中介组织密切配合,出口企业自身实践,争取到2010年,有40%以上的出口企业拥有自主品牌,自主品牌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20%,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自主知名品牌,每个地区、每个行业都有能够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出口名牌。
《指导意见》提出,要广泛发动,鼓励和支持广大出口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进行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等自主品牌建设基础性工作,全面提高我国自主品牌建设的整体水平。工商、海关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将与出口名牌有关的知识产权列入重点保护范围。(中国工商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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