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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外债新规威力初显 外资银行贷款备感无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 08:28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韩圣海 发自上海

  华一银行行长、常务副董事长江天锡最近有点烦,缘由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一则看起来并不起眼的通知。

  这则名为《关于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称《通知》)是
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年4月15日颁布的,是外管局《关于2005年境内外资银行短期外债指标核定工作的通知》的补充文件。

  按照《通知》要求,外资企业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及外汇贷款都被纳入外债管理范围,均要办理或有外债登记,同时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也受到了限制,总和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差额(即“投注差”)。而此前,银行为外资企业发放外汇担保项下贷款无须办理任何登记。

  “客观地说,我们充分理解和支持监管机构在人民币有升值预期的背景下出台该《通知》的用意,但《通知》出台后确实对外资银行和外资企业影响都比较大。外资银行信贷业务受到了影响,即使是母公司有外汇担保的风险系数较低的贷款,倘若不在额度之内也不能发放。发放就是违规,这让大家备感无奈。”江天锡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利用“或有外债”贷款是许多外资企业常用的融资方式,由于投资资金进出境审批和管制较严,跨国企业一般不愿一次性大量投资境内子公司,母公司通常都通过提供担保帮助子公司从境内银行获得贷款完成其余投资或者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通知》已经实施了近两个月,从实际反馈来看,对三资企业影响很大。根据规定,三资企业申请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贷款余额都要满足‘投注差’,且境外母公司担保贷款也占用指标,外资企业的资金渠道已经不如以往畅通,部分三资企业流动资金压力也开始增大。”江天锡说。

  不仅是华一银行,几乎所有外资银行都感受到了《通知》带来的压力。

  上周五,包括汇丰、花旗、渣打、东京三菱在内的10家外资银行代表就《通知》的理解和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的负责人在上海进行了沟通。据参加沟通会的人士称,国家外汇管理总局负责人表示,“会考虑外资银行的意见”。

  上海一家德资银行合规部经理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新规定给银行企业贷款业务带来了很大困难,三资企业则是直接受影响。大多数三资企业都没有把未来投资估算进去,‘投注差’自然不大,要获得数额较大的贷款,除非能增加投资总额,拉开投注差额。此外,由于《通知》颁布前企业发生的款项也被纳入管理范围,因此也出现了部分投资企业贷款额度已经违规的现象。”

  上述德资银行人士还透露,由于《通知》对外资企业和外资银行的影响都比较大,因此,上海部分外资企业和外资银行已经分别进行了多次讨论会,并通过各种渠道将它们的意见反映给中国人民银行

  针对《通知》的限制,部分外资银行建议其外资企业客户去扩大投资以增加投注差额。不过,江天锡表示:“仅我们银行就有上千客户,如果那么多企业都去外经贸委等监管部门申请,审核起来也挺麻烦的。”

  上海银行业协会秘书长邱镕炯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外管局出台《通知》初衷是为限制热钱投机人民币。事实上,也存在境外投资者利用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的渠道来押人民币升值。境外投资者通过境外机构担保获得人民币贷款,但贷款资金并未用于企业正常运作,而是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到内地过热行业或者是赌人民币升值。从外汇管制角度看,该项政策是比较有效的。但具体实施办法还可改进,以便尽量消除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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