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6月9日讯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近年来,烟台共新建住宅小区114个,规划建筑面积700万平方米,物业覆盖率达100%。目前,烟台已基本形成了新建住宅小区、中高档商品住房、公寓及综合楼宇等项目普遍实施物业管理,旧住宅区稳步推进管理的发展格局。
市房管局物管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烟台物管行业发展迅猛。全市共有物业
管理企业177家,从业人员近9000人。市中心区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45家,管理住户10万多户。
清理整顿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是个新行业,从业人员良莠不齐,该负责人表示,针对部分无合法经营资质,游离于行业管理之外的物管企业滥竽充数,违规操作,扰乱市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现状,从去年开始,市房管局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对全市未取得从业资质,违章经营的物业企业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清理整顿工作,不仅要求无资质的企业补办手续,更重要的是要将不符合条件、违规操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企业清除出市场,以维护老百姓的权益。目前,市中心区取得物业管理经营资质的合法企业有80家。
为了配合物管企业的整顿,烟台连续3年在全市开展创建物业管理优秀小区活动,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市政府为民服务实事当中。当前,台湾村等22个小区获市优,海天名人广场等34个小区获省优,绿色家园等5个小区获国优。
落实物管收费等级评审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物业收费“老大难”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为了解决物业收费难问题,烟台共出台法规、政策文件10个,对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两房”移交等事项进行了明确。针对共用部位维修费用难收缴的问题,烟台还建立了共用部位维修资金体系,即提取房改售房资金20%做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并实施了商品房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的收缴。
2004年1月,市房管局会同物价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印发了《烟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对执行公共服务费标准的物业企业,要求他们及时申报价格等级。特别要强调的一点,广大住户对物业企业服务情况满意与否,将是确定等级收费标准的重要因素,切实将物业收费与业主意见相衔接。(记者 蒋芹)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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