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6月9日讯 我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改革完成了培训进入实施阶段,具体的改革措施将从今年7月份起开始施行。样本城市在原有35个大中城市的基础上,又新增35个调查城市,烟台被列入改革后的房地产价格统计样本城市中,与烟台同时进入新样本城市中的还有山东北部的济宁。
从2005年7月份开始,包括烟台在内的全国70个城市将按照新方案的要求,按月编制房
屋销售价格指数、测算各类房屋销售价格,并上报有关资料。
据了解,山东原先统计城市只有济南和青岛两个样本,而今用这两个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并不足以代表整个山东省房地产市场价格情况,于是又增加了烟台和济宁两个城市。而且增加这两个城市也出于不同的考虑。烟台的选定是因为烟台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在省内所占份额近年来逐步提升,已经成为仅次于济南和青岛的房地产市场。而选择济宁则更多的是出于地理位置的考虑。因为济南、青岛,以及新加的烟台从地理位置上讲处于山东省的中东部和南部,于是就有必要在北部选一个样本点。正是出于同一考虑,浙江省也在原有的统计城市杭州和宁波之外,又加上了温州和金华。
现有数据难满足需求
虽然理论上说,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房地产数据应该是最权威、最详尽的,但实际上做房地产研究的学者们对于由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往往多有质疑,不敢尽信。港城一位知名房地产营销专家对记者说:“就算我们营销代理公司研究市场的时候,统计局的数据也就是参考一下,主要还得靠自己调研获得数据。”
现在,这种不信任的情况有望改善。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将就房地产价格的统计进行改革。
从三方面进行改革
有消息称,本次统计制度改革具体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要完善房地产价格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指标。这主要是新增了物业管理价格调查和项目的个体平均价格指标。并且对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权数的使用进行调整,在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的编制中,固定权数下放了一级,以更好地考虑结构因素。
其次是改革后的统计增加了调查城市,扩大调查样本的代表性,从而使样本城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占全国城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总额的份额由原来的70%提高到80%以上。此次,这些样本城市的选定,并不是全国各省统一分配,而是以“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带”三个重点经济区域为主。
最后是统计局数据经得起推敲,同时,统计数据的资料也将进一步丰富详实。价格统计资料包括了房地产一、二、三级市场的各种房屋的价格资料,还包括了各类物业管理价格资料和不同用途的土地交易价格资料,能比较全面地反映房地产市场各类价格变动情况。按制度要求,全国数据每月28日前上报,汇总结果数据月后10日前后可由发展改革委和统计局向社会公布。(记者蒋芹)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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