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将被淘汰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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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10:55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 蔡岩红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部门的意见,截至今年7月13日为止,没有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申请未获批准的企业将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如今,距申办许可证期限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发证工作进展如何?记者今天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的情况表明,该项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
据悉,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均在管辖之列,《条例》规定在2005年1月13日前已经进行生产的上述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但鉴于实际工作进度,并考虑到法律法规一般都有一定的准备实施期,国家安监总局曾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把企业申请办理期限推迟六个月,即把2005年的7月13日,作为企业申请办证的最后期限。 但截至5月底,全国只有85%的国有重点煤矿、71%的国有地方煤矿、以及近一半的乡镇煤矿提请办证,而非煤矿山申报率仅有15%,危化品生产企业为36%,烟花爆竹企业则不到10%。这也仅仅是申请许可证的情况,而真正获证企业则少之又少。如重庆市现有1447个煤矿,截至5月26日,只有124个煤矿获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率不到9%;河南省的1500家煤矿中,目前仅有106家获得了许可证。国家安监局法规司黄毅司长向记者介绍,预计大多数国有重点煤矿和国有地方煤矿都可按时申请许可证,大约1/3的乡镇小企业将被淘汰出局。 发证工作为何不尽如人意?黄毅司长向记者说明了原由。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要求,一些小企业因无法达到申请办证条件,而不再提出申请,发证率低的主要也是乡镇小企业。 《条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办理工伤保险,而有一些省区实施工伤保险的工作还没有全面展开,某些地区甚至没有工伤社保机构,企业无法办理工商保险且拿不到工伤保险的证明,以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发证工作不能如期实现。 此外,安全评价中介机构不适应评价工作需要也是一个客观因素。按《条例》规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先通过安全评价。目前,全国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约有几十万家,而具备资质进行安全评价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仅400家左右。且现有的一些评价机构素质参差不齐,有些机构的专业技术水平不适宜开展大规模的安全评价。一方面评价机构少,另一方面评价机构不规范的也占相当比例,所以在短期内满足不了完成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难以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报告。 而一些地方不重视、不积极、不得力的问题也是影响申请发证工作进度的一大原因。 对此,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昨天的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着重强调,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是国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事故的重要举措。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评审、颁发和管理,作为提升煤矿等高危行业安全保障能力、防止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伤亡的重要措施。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让符合条件或者经过努力可以达到颁证条件的企业,能够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做到持证生产、安全生产;同时也让少数根本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退出生产领域。 对此,国家安监总局及国家煤监局本月还将深入到省区,加强督导。 本报北京6月7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