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见习记者韦芳芳)记者昨日从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第二批广西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监审目录已公布,6月10日将正式对公布的目录进行成本监审,民用管道燃气、部分药品、医疗服务等12类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要调价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的定调价监审。
据了解,第二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包括:民用管道燃气、部分药品、
牲畜定点屠宰服务、部分重要中介服务、医疗服务、水利工程供水、公有住房租金、物业管理、有线电视、城市公交客运、旅游景(区)点、经济适用房等12个项目。
广西是全国最早实行成本监审的地区之一,2003年10月1日,第一批成本监审目录公布,其中包括高等教育、城市供水、糖料蔗等三项。据介绍,对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进行详细审核,可以防止一些企业虚报成本以抬高商品或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制度是价格主管部门规范价格管理的一大举措,它与价格听证制度、集体审价制度、专家评审制度、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等构成了以《价格法》为中心的规范政府价格行为的法规体系。此外,把成本监审与价格审批从环节上分离,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作者:韦芳芳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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