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余高速公路肇事车辆停放场建设项目经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准,决定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施工招标,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建设规模及施工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合同号主要内容
A长余管理处德惠肇事车辆停放场、连接道路,扶余肇事车辆停放场及相应设施
建设日期:2005年7月1日-2005年9月30日
2、资格条件
施工招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有过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经历。
3、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05年6月2日~2005年6月8日(法定假日除外)的9:00至16:00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至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大厦2306室进行审查,在确认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后,到2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收取费用2000元。申请人购买文件前请先与联系人进行联系。
4、请于2005年6月22日9: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大厦23楼会议室,过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公开开标。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长余高速公路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