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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的行政保护和近况——国家工商总距李东生副局长在香港“中国商标保护政策研讨会”上的讲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10:52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2005-6-2中国商标的行政保护和近况———在香港“中国商标保护政策研讨会”上的讲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李东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主要的职能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是一支行政执法队伍。在全国,各个省、市以及县都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分局,基层还有工商所。各级工商行政机关依法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如依据《广告
法》,对广告活动进行管理;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CEPA开放后,大量的港商要进入内地,首先要经过企业登记,才能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经常到内地的可能知道12315这个电话号码,这是专门为消费者投诉而设立的电话,在全国已经形成一个网络,从北京一直到全国的各个角落;如果你们的利益受到损害,在内地都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号码,由工商部门,必要时还可以联合其他部门一起来做好这项工作。如果遇到推诿,或者效率不高的情况,可以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反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工商部门制止不正当竞争,制止欺骗,制止欺诈。此外,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全国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商标的申请、审查、注册、变更、异议等都由国家工商总局下设的商标局负责。总的来说,工商部门是具有行政保护职能,发挥行政作用的执法部门。大家到内地经常要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特别是做生意的,很希望大家加强沟通,加强了解,加强合作,工商部门愿意为大家服务。

  商标属于知识产权。香港长期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大家对商标的意义以及它可以创造财富理解应该比较深刻。今天,我们主要是简要介绍内地商标法律制度,特别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保护体制。同时,也讲讲为了保证大家能够利用商标创造财富发展经济,中央政府部门是如何履行商标保护职能的。

  商标抢注问题、假冒问题在内地确实存在,从大的方面讲,“一国两制”、改革开放,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些都是国策。商标保护问题是对外开放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外商到中国投资越来越多,在发展中国家也是最多的。过去大家来投资,关心的是政策的优惠、土地价格等问题,现在关注的越来越多的是商标会不会被侵权、如何保护等新问题。根据形势的发展,中央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及时加大了对商标的保护力度。

  一、中国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商标法律制度

  经过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标法律制度,其中为代表的是《商标法》。《商标法》已经进行了多次修改,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以后,我们的《商标法》基本上和国际通行的做法是一致的,与世贸规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一些规则相同,注册程序与很多国家没有区别,与香港的也差别不大。

  但是中国的商标保护体制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十分注意根据中国的国情,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措施,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在中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的特点是地大物博,国家非常大,我们的管理同其他国家也不一样;另外我们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我们的商标意识还不强,比较而言,香港的商标意识是比较强的。中国内地有城市有农村,有东部有西部,有南部有北部,地区的商标发展水平存在着不平衡性,也存在许多违法问题、假冒问题。其中也有的侵权是出于无知或者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所以法律规定有善意有恶意,两者性质不太一样。

  正是因为中国内地有很多不同的情况,要针对这些不同的情况来制定我们的法律。在维护商标权方面,我们建立了颇具中国特色的双轨制,就是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双轨制。在大部分国家,商标遇到纠纷就要找法院,司法程序有些国家可能会快一点,但据我了解,大部分国家都比较慢。在很多国家也有行政保护,主要体现在海关的保护上。在中国,我们有司法保护,同时在行政保护上,我们有海关的保护还有工商行政机关的保护。行政保护的特点就是行动迅速、程序简便、结案所需时间较短。一有投诉,可以马上出动,而且处理迅速。所以,这对中国而言是相当好的制度。我国面积非常大,但是各地都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你遇到问题需要尽快解决的时候,你就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在中国,商标侵权的案件绝大部分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所以,各位在内地碰到商标侵权问题,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如果碰到在几个省同时遇到侵权的问题,几个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互相合作。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有管辖权,可以到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当地都可以受理。这就是我们针对中国的情况设立的中国特色行政保护体制。

  二、中央政府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采取新举措

  去年上半年(2004年5月份),专门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由吴仪副总理亲自担任组长,有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单位,这个工作组包括了所有保护知识产权相关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办重大案件。同时,各省市也相应成立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从去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了几次专项行动,专门打击假冒,维护商标权人的利益。

  中国商标事业发展得非常快。中国是1978年恢复商标制度的,当年商标注册量不到2万件,因为还没有市场经济。经过这些年的大力发展,主要是观念的更新,这里面也有相当多的香港企业、商人进入内地,发展得非常好,2002年的商标注册申请量是37万多件,2003年是45万多件,2004年是58万多件,目前全国注册商标总量累计达224万件,这在全世界也是领先的。但,这绝对没有什么可以沾沾自喜的,也没有什么可吹嘘的,我们是商标大国,而不是商标强国,还缺少世界级的品牌,一个世界级的品牌产生的效益就相当于我国一大批商标。举出数字的变化仅仅是为了说明内地商标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商标意识的极大提高,但内地的商标事业发展存在不平衡性。一般来说,在农村、在西部地区商标意识相对比较弱,但是近年来情况有所变化,在农村,农民开始知道商标能够使自己的产品卖出更好的价格,知道商标能够帮助自己致富。在这样的形势之下,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我们要为所有利用商标来创造财富的企业和个人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中国工商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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